借閱規(guī)則
吉林省圖書館 admin 2016-09-23
1、讀者借閱書刊須持有本館讀者證,每證根據(jù)所交押金不同,分別可借閱圖書3本(100元押金)與8本(200元押金);
2、借閱時間為60天,可續(xù)借一次,期限為45天;
3、圖書借出時,請認真檢查圖書是否有損壞,如有損壞,請到服務臺聯(lián)系服務人員修補登記;如未檢查登記者,還書時發(fā)現(xiàn)問題,應由借閱人負責;
4、圖書到期后,應及時歸還,如到期未還,將收取圖書逾期違約金,逾期每冊每日須交逾期違約金0.10元;
5、當日所借圖書,當日不退還;
6、讀者應愛護書刊,不得在書刊上寫畫,如有丟失、損壞、寫畫者,按圖書原價給予一倍的賠償,如系叢書、多卷書,損壞一冊,按整套計算;
7、進入閱覽區(qū)可攜帶筆及筆記本,個人書刊、文件夾、書包等物品請存放至存包柜內(nèi);
8、閱覽室內(nèi)開架閱覽,一次限取一冊,閱完歸架后,方可另取一冊;
9、讀者閱覽時,須使用代書板,閱覽后放回原處,不得亂插亂放;
10、期刊閱覽區(qū)的書刊,嚴禁帶出室外,違者按偷書論處;
11、借閱室均安裝有圖書檢測儀器和監(jiān)控設備,讀者辦好借書手續(xù)后,方可將書帶出,否則視為偷書,交有關部門處理;
12、圖書館內(nèi)不得大聲喧嘩,嘻笑打鬧。接、打電話請到室外。要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,營造安靜的學習氛圍。